成语新编之见好就收
Mar 18
见到心仪的好东西,就收为己有,这是收藏家们做的事。以前上学的时候,有朋友在网上卖钱币、邮票、粮票之类的各种收藏品以赚取学费和生活开支,童叟无欺,口碑甚好。几枚硬币赚不了多少钱,但买的人多,经济效益也就很不错了。这说明喜好收藏的人是不少的,不论中西。
只是这什么算“好”并无定规,只能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了。新闻里不止一次报道过这样的事,某某独居的老人,每次出门总要捡一些路边看到的破铜烂铁回来,放在自己的屋子里,久而久之,家里堆成了垃圾山,邻居们怨声载道,然而老人却天天很安心地跟这些恶臭的垃圾为伍。有个极端的例子,一个老人看守的垃圾山,竟然清理出来有十几吨重。这样的人中外都有,不能想当然地怪中国以前太穷。问题的切入点在于:垃圾对于她的意义是什么?最后是什么使得她愿意放弃垃圾的?
别人视金钱如粪土,我视粪土如金钱,有什么区别?我相信,不论有钱没钱的人,其实都不满足于拥有财富本身。对于这些老人来说,别人的垃圾是她心目中的财富,有了这些就有了安全感、有了精神寄托。这些垃圾她当然是一辈子都用不完的,但是另一方面,金钱对于富人来说往往也是一辈子都用不完,可他们还是要使劲攒,并且为此而执著,仿佛除了继续积攒,已经不大会做别的事情了。
可见人们的行为惯性相当之大,养成习惯之后,就按着见好就收的惯性思维一路做下去了,然而安全感、精神寄托总是在眼前看得见但是摸不着的地方,就像是骡子头顶上悬挂的萝卜和青菜。那么什么情况下他们才会停下脚步呢?自然就是吃到萝卜、吃到青菜的时候了。
为了某种东西,他可以放弃那些你叫做粪土也好、叫做金钱也好的、堆积成山的拥有。一种情形是这人死了。一种情形倒是简单多了,他只需要听到一些话,一些真心真意的priceless的话。
我承认我也有一定程度的收藏癖。从小到大,我曾经收藏过的东西零零碎碎的,多数不值钱,比如河滩的几块黑色的卵石,舅舅家抽屉翻出来的几枚铜钱,以及几张残存的字画,某年某月去某地的机票之类。说是“曾经”,是因为不少东西珍藏一段时间以后也就不见了,或者清理掉了。比如小石头,五年级离开古县我的朋友来到临汾市,一个人无比孤独,这个年龄的孩子是分群的,一个外来的、特别是农村里来的孩子很难被接纳,那几块石头就天天在我口袋里揣着,几乎是恋物癖了。班上的人欺负我,把石头抢去丢在了炉子里,然后就这么没了。硬币也收集过,比如中学的时候,收集1955年的五分钱,是很特别的一种,市面价如今很贵的了。我妹妹小,趁我不在拿去买了零食吃,一枚都没有剩下。
这不算可惜,最可惜的东西是倾注了感情的,比如我中学时代的日记本。中学毕业正好赶上六四结束,父母因为以前运动搞怕了,让我把自己记载有当时事情的日记烧掉。我就烧掉了,两本。一本是高中的,一本是从初中就开始记载的。如今它们只在我的记忆里生存着,一本绿皮的,一本蓝皮的,我隐约记得曾经写过假如我当校长要施行的政策,写过我的燃烧氢气的汽车的构想,大概也写过某年某月的理想和情感。烧掉也许意味着辞旧迎新的豪情壮志。大学毕业的时候,又干过一次这样的事情,几年来的往来信件,堆了一小堆,打火机一点就烧掉了,地点就在自己的宿舍,或者说囚禁了自己四年的笼子。我们尽一切努力破坏,在墙上天花板上留下污渍,把宿舍弄得天翻地覆。不过,还是有几封信没有舍得烧掉,于是就从此跟着我。
刚到美国的时候,轻轻松松的两只大箱子,没什么家当,而后慢慢地东西又越攒越多。每隔一段时间,我就得清理一下,把该扔的扔掉、该留的则归归类。能够称得上收藏的东西,我会特意放在一起,其他的则是账单、唱片、文件之类只能称为“物品”的东西。这些年搬家搬了不计其数,收藏的东西也不断地剔除,留下的越来越少但也越发显得珍贵,后来我担心跟它们失散,就放进了scrapbook,这里有我的历史,我是自己的考古学家。但为了避免自恋的嫌疑,也就不细说了。将来我老得糊涂的时候,这些东西可以帮我抓住一些失散的记忆。
RSS